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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實施計畫,申請期限至114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 發布日期:114-06-11
  • 發布單位: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114年計畫主要變動為新增申請文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切結書」(附件4)及「關係揭露表」(附件5)等2項。

※附件4中所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職人員」係指:
(1)本會主委、副主委
(2)政風處之正、副處長、預防科科長、查處科科長
(3)會計處之正、副處長、稽核科科長
(4)綜規處之正、副處長、採購科科長

※附件5係於附件4中勾選「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公職人員或第3條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規定填寫本計畫附件」才需填寫,若非屬關係人則不用填寫。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詢本處承辦人黃小姐,電話:(04)2527-1288分機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