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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榮服處顧問林瓊嘉律師獲頒臺中市好人好事代表

  • 發布日期:111-12-13
  • 發布單位: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臺中市榮服處顧問林瓊嘉律師獲頒臺中市好人好事代表

臺中市榮服處顧問林瓊嘉律師獲頒臺中市好人好事代表

       111年度臺中市好人好事代表選拔活動由臺中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主辦,今年度從教育、警消、醫護、慈善團體、社會人士等5大類別,遴選出33名好人好事代表,其中慈善團體類好人好事代表由臺中市榮服處法律顧問林瓊嘉律師獲頒殊榮,於12月2日由臺中市副市長陳子敬親自頒發當選證書及獎座,臺中市榮民服務處陳宗貴處長暨全體同仁與有榮焉。林瓊嘉律師幼年家庭貧困,父母育有八名子女,林律師在家中排行第七,父親擔任水泥工,母親擺麵攤辛苦扶養子女,林律師在高中畢業後投考政戰學校法律系,在軍中任職服役10年,執行律師業務29年,林律師身為榮民大家庭一份子,樂於將所學及專長回饋服務廣大榮民眷,自民國96年起擔任臺中市榮服處法律顧問,至今長達15年,除每月第二週五下午至本處東區辦公室與榮民眷面對面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之外,只要榮民眷有法律疑難問題,皆可透過臺中市榮服處電話轉介,提供榮民眷最專業之法律意見,至今服務之榮民眷已超過千人。另外,林律師更是臺中市榮服處值得信賴的好朋友,本處有關婦女、性平、老人保護、財產信託、繼承等各項業務,如有訴訟相關問題,林律師亦會協助提供正確法治概念,分別於民國98年及109年獲輔導會頒贈「榮民楷模」及「功在退輔績優律師」等榮譽。
       陳宗貴處長感念林瓊嘉律師熱心公益,長期從事法治宣導,如今榮膺好人好事代表,實至名歸,於今(13)日專程至林瓊嘉律師事務所張貼「博施濟眾」紅榜乙幅,並致贈禮盒,當面向林瓊嘉律師表達恭賀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