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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榮民就讀國中、小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申請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113-02-20
  • 發布單位:彰化縣榮民服務處

1.輔導會為照顧清寒榮民(遺眷)就學子女,爰於例假日及寒暑假實施午餐補助,每日補助新臺幣80元。

2.申請資格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地方政府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或經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並納入學校午餐補助之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子女者。

3.清寒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上半年於31日至331日受理申請,補助 11日至630日之例假日及寒假。

4.(113)年上半年清寒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自11331日起至41(331日適逢例假日順延1)止辦理申請作業。

5.請備妥申請書、榮民或遺眷身分證明、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地方政府開具家庭突發因素證明或學校開具「學校納入午餐補助證明單」等資料(本會電腦系統查有相關資料者免附),提出申請請洽彰化縣榮服處04-725310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