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官兵112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生活津貼與獎勵申請
退除役官兵 (本人就學)-112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生活津貼與獎勵申請: 一、目前就讀專科、大學、研究所及博士之退除役官兵可於 113年2 月1日至 3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向輔導會申請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 。 二、輔導會配合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處理原則: 1、針對就讀私立專科、大學者,教育部(112學年第2學期)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依家庭年所得區分,每年減免學費最高5萬5,000元,最低3萬5,000元。 2、輔導會就學補助項目為學雜費(依繳費通知單,屬學費、雜費、學分費或學雜費者),補助額度私立大專日間部上限8 萬元,進修部上限6 萬元,若未超過上限者採核實支付。支領退休俸者補助額度減半。 3、基於政府學雜費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依下列原則辦理: (1)輔導會就學補助額度低於(或等於)教育部定額減免方案者:申領教育部減免方案為主,輔導會不予重複補助。 (2)輔導會就學補助額度高於教育部定額減免方案者:須先向學校取消已扣抵減免款項後,再向輔導會申請核發就學補助。 如有相關問題請參閱下方網址或來電洽詢 申請資訊 bit.ly/3SdYXg5 輔導會詢問專線 :02 - 2757 – 1341 臺南市榮民服務處就業站電話:06-2741981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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