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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榮民就讀國中小子女例假日及暑假午餐補助

  • 發布日期:113-02-16
  • 發布單位: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一、輔導會為照顧清寒榮民(遺眷)就學子女,爰於例假日及寒暑假實施午餐補助,每日補助新台幣80元。

二、申請期限:3月1日至4月1日止

三、申請資格: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子女,且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者及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並納入午餐補助證明單情形者之一,得申請午餐補助金。

四、申請資料:申請人附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影印後歸還)及郵政存摺封面影本,清寒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午餐補助證明單(地方政府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