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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下半年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114-08-08
  • 發布單位: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114年下半年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辦理。

二、114 年下半年清寒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自114年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辦理申請作業。

三、查教育部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第4條規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華民國11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修正版),暑假44日(不含例假日)及例假日57日(7月至12 月)共計101日,最高以補助101日、新臺幣8,080元為原則,若有例外情形,需附佐證資料。

四、請備妥申請書、申請人附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影印後歸還 )及郵政存摺封面影本,清寒證明文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午餐補助證明單(地方政府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學校認定

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等資料,逕向各地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