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中正一區社區志願服務組長乙名
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務機構社區志願服務 人員招募及運用計畫辦理。 一、資格:1.榮民。2.榮民配偶或子女。3.現任本會榮欣 志工,近3年服務時數達720小時以上,且依志願服 務法獲頒「志願服務榮譽卡」者。4.年滿20歲至民 國58年以後出生(55歲以內)。5.居住於基隆市中正 區。 二、應檢附資料:1.履歷表(如網頁附件-1)。2.村里長 開具之居住證明(格式如網頁附件-2)。3.身分證、 榮民證、機車駕照、畢業證書等影本。 三、報名收迄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2月14日1700時。 四、甄選時間:民國112年12月15日下午1400時至1600 時。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