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進修補助通知】
溫馨提醒 補助對象:校級(含)以下榮民、二類官兵(輔導期限內)。 補助範圍:參加政府立案各項推廣教育學分班、大專校院選修學分班、空中大學、空中專科等學分班。 申請方式:進修課程結束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攜帶正式繳費收據、學分證明或成績單、存摺影本(郵局、台銀優先)至本處申請,逾期不受理! 補助方式:補助12次為限(104年起算),每年限申請3次,累計上限12萬元。 表單有更新喔,表單下載:https://reurl.cc/qDlRMy 更多問題歡迎電洽:04-7253108#135
繳費收據、結訓證明應由校方開立 逾65歲不予補助
#就業、就學、職訓權益同一時期不能重複使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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