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遊樂業(遊樂園)聯合查核結果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於115年3間前往新竹縣、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高雄市及花蓮縣之遊樂園進行聯合查核,共計查核6家遊樂園,其中建築安全管理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全部符合規定,至於衛生安全管理共計查核12家餐廳,其中9家餐廳不符合規定,緊急救護設備 (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以下簡稱AED)管理共計4家不符合規定,遊樂服務契約共計4家不符合規定。針對本次查核所發現之各項缺失,已立即請主管機關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處理並要求業者改善。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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