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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就養榮民鑲牙補助作業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109-01-16
  • 發布單位: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鑲牙補助作業注意事項-1

鑲牙補助作業注意事項-1

1.鑲牙補助對象:公費就養榮民

2.鑲牙補助申請作業:公費就養榮民於鑲牙前,應向其

  所屬榮譽國民之家(榮家)辦理登記。

3.公費鑲牙:至本會分配之各級榮民醫院或委託國軍醫院承作。

4.自行鑲牙:自行前往全民健康保險合約醫療院所鑲牙,並

  檢具榮民證或義士證正、反面影本、全民健康保險合約醫療院

  所診斷證明書(三個月內有效)、全民健康保險合約醫療 院所

  開立之當年度收據正本。

5.鑲牙費用覈實補助:全口假牙(每四年申請一次),非全口假牙

  (每二年申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