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
簡任第11職等 | |
副處長(職務編號A640020) | |
衛生行政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1.取得教育部採認碩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現職銓敘審定簡任第10職等以上職務達5年以上,具衛生政策規劃、醫療機構管理相關督導經驗至少5年。 3.最近5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1.襄助本會就醫保健處督導所屬醫療機構醫務管理、營運管理及健康照護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 |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
|
114-07-18 | |
114-07-22 | |
114-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