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推到:facebook

一般就養照顧服務

  • 發布日期:107-03-14
  • 發布單位:白河榮譽國民之家

 

一、應具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條規定之退除役官兵身分,且無第32條(停權)情形。

二、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4條,且無第5條、第6條規定情形者,得申請公費就養:

  • 服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身心障礙。

  • 前款退伍除役後,其身心障礙情形惡化。

  • 前二款以外身心障礙。(1~3款身心障礙應先報本會鑑定符合就養基準)

  • 年滿61歲。

 

 

歡迎洽詢專線電話 : (06)685206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