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技士(職務編號:A130220) | |
電機工程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特考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六職等以上且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現職或曾具政府資訊工作業務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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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腦機房維運及管理 2.資訊應用系統規劃、設計、建置及維運作業 3.資訊系統專案採購簽辦作業及履約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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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統計資訊處) |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如資安證照、採購人員等)、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資料說明: (1)「外補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vac.gov.tw/) →訊息公告→就業資訊→其他→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2)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或odt檔案格式),於114年7月28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YCL@mail.vac.gov.tw(顏先生),以利彙整作業。 5.聯絡電話:02-27571417;聯絡人:顏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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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11 | |
114-07-28 | |
114-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