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推到:facebook

110年端午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

  • 發布日期:110-06-10
  • 發布單位: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本(110)年端午時節將屆,本家同仁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