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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應媒體關心,說明謝師宴並不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 發布日期:106-06-01
  • 發布單位: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法務部廉政署回應媒體關心,說明謝師宴並不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針對媒體及網友關心謝師宴是否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乙節,廉政署重申「尊師重道」係優良傳統文化,學生感謝師恩舉辦之謝師宴,屬正常社交禮俗,廉政倫理規範並無禁止教師參加謝師宴,也無報備登錄要求。依現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七點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但婚、喪、喜、慶等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不在此限。謝師宴個別學生所支費用,一般都不會超過現行規定之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新臺幣3000元,自然不受禁止。
      由於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實施多年,部分條文不夠明確,廉政署正著手研修該規範,並蒐集各方意見。廉政署也會將這項條文納入研修,研修方向包括強調公務員婚、喪、喜、慶得收受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之禮金,限於「公務員間」、「師生間」等非廠商或受補助之團體,明文婚、喪、喜、慶活動外之其他合乎正常社交禮俗之活動,均排除在禁止接受餽贈、邀宴之外,使規範更為明確、易懂,新修草案預計最快九月底提報法務部、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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