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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法務部廉政署106年4月至6月辦理行政肅貪案件成果。

  • 發布日期:106-07-26
  • 發布單位: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一、106年4月至6月行政肅貪案件數據統計:
為回應外界對於廉政工作之期待,增進民眾對於政府之信賴,法務部廉政署(下稱廉政署)督導所屬政風機構加強對於所屬機關公務員函送偵辦案件及未構成貪瀆犯罪而涉及行政違失、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情事者,即時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以促使公務員知法、守法,避免貪瀆情事發生。廉政署106年4月至6月辦理行政肅貪案件計54案,本期受懲處之公務員:簡任11人、薦任42人、委任14人、約(聘)僱22人,合計89人;懲處結果:免(撤)職8人(次)、調整職務2人(次)、記過37人(次)、申誡49人(次)、書面(口頭)告誡4人(次),詳如「法務部廉政署106年4月至6月辦理行政肅貪案件成果彙整一覽表」。
二、本季案例解析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船艦海損事件疑涉違法、監督不周等情」案
1.前言
行政院所屬機關(下稱A機關)經該院核准籌建之艦艇,因近年陸續發生多次海損事件,致服役後超過半數時間皆處於停航,妥善率過低,致保險條件嚴苛,艦艇必須全損始得理賠。A機關之機關首長等5人,於海損案發生後涉有違法失職情事,經政風單位主動縝密調查並簽陳機關首長同意後,將全案移付監察院審議並追究行政責任在案。
2.案情摘要
(1)據A機關政風單位104年9月間接獲檢舉略以,A機關於辦理新建及艦艇維修採購業務時,承辦採購業務人員疑有將設計監造部分委託某特定設計機構,以綁定規格等方式,訂定有利於甲造船集團之招標條件,並協助該集團取得採購案或維修案,高層人員疑似從中收受甲造船集團賄賂等情。
(2)政風單位於調查過程中發現,該案承攬廠商為甲造船集團,該艦於99年間驗收完畢並下水服役,連續3年發生重大海損事件,船體維修亦委由甲造船集團負責,疑涉有不法情事。
3.問題檢討
(1)未即時針對弊案檢討相關人員責任
第1次海損案發生後,僅將艦長及駕駛調離現職,未予適當行政處分;第2次海損案明知第2任艦長船藝不佳,僅核予艦長申誡1次處分,未調離現職,致始第3次海損案再次發生。
(2)精進檢討作為未臻落實
經查內部檢討作為流於形式,徒為具文,致使第1次海損案船艦修復後,僅40日再次發生海損案件;復查艦長及駕駛船藝不佳,顯見相關教育及宣導未臻落實。
4.策進作為
(1)案經政風單位簽陳機關首長,追究A機關相關高階單位正副首長(簡任12-13職等)5人之行政責任,懲處額度總計達記過3次及申誡10次,警惕監督不周之宏效。
(2)政風單位將本案「妥善率過低」、「A機關各項宣導及講習成效不彰」、「3次海損案致艦艇保險條件更趨嚴苛」等作業違失情事,簽陳機關首長核可後,移請權管單位本於權責,督飭A機關檢討改進,該機關業確實改進並將檢討改善作為函復行政院轉陳監察院在案。
(二)「○○市政府建設局前○技士接受不當人士邀宴招待,涉足有女陪侍不妥當場所,違反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案
1.前言
案緣法務部調查局受理民眾檢舉「○○市政府建設局第○工務大隊○技士於104年4月至8月間多次涉足特種行業場所,疑似接受不當飲宴」等情,而函請該府政風處查明。
2.案情摘要
(1)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第2項規定「公務員受邀之飲宴應酬,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而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及第8點規定「公務員除因公務需要經報請長官同意,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外,不得涉足不妥當之場所。」另內政部警政署85年1月22日85警署督字第4846號函所列舉「不妥當場所」,包含舞廳、酒家、酒吧、僱有女服務生陪侍之營業場所等。
(2)案經該府建設局政風室查察結果,○技士確於104年4月22日、6月22日及7月10日等3日,接受不知名友人招待,分別至位於該市之「○酒店第七店」及「○酒店」等有女陪侍不妥當場所飲宴應酬;○技士於不當場所接受招待飲宴,雖查無與其職務或經辦案件有直接利害或對價關係,惟仍違反前揭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
(3)○技士行為核屬情節嚴重,案經移請該府建設局考績委員會會議記過一次,終由該府○局考績委員會(後○技士調整職務至該局)決議核予申誡一次處分在案。
3.問題檢討
(1)○技士由建築工程業界轉任公職,在工程領域有一定之人脈,加以在○○市政府建設局服務,職司相關工程採購案,且日久年深,與業界關係自然樹大根深,盤根錯節。
(2)業界多有不肖者渴望運用不當手段得標採購案或得標後投機取巧以獲取更大利潤,進而百般巴結奉承掌握工程採購案公務員,而使心懷不軌者有利可圖,奉公守法者惶惶終日或深陷誘惑。
(3)該府建設局業務龐雜繁鉅,工作環境險峻,人員異動頻繁,衍生劣幣逐良幣異態。
(4)是以,在充滿誘惑的機關環境內部, 若未建立扎實之管理與內控,類此弊失將層出不窮。
4.策進作為
(1)落實新進人員背景調查,控管與業界交往複雜人員。
(2)建立業務面分配控管及標準作業流程,有效控制業務質與量之壓力,留住人才。
(3)積極有效管理內控,由處事態度與生活習慣著手,各級幹部層層控管,列管風紀不良人員,有效掌控風險。
(4)加強教育訓練與案例宣導,建立機關內部人員正確法治觀念,內化守法守紀,自然形成機關組織文化。
發揮橫向聯繫效能,於○技士調整職務後,提供○技士相關資料予該府○局,並請該局政風室簽請首長核准,持續控管梁員,以收防微杜漸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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