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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 發布日期:114-12-31
  • 資料來源:統計資訊處
個資查詢,僅限公務用途 提供個資應謹慎,保護資料不外洩
  1. 為規範本會保有個人資料之保護與管理,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訂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明確規範本會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組織及程序等相關規定。
  2.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規定,機關應公開個人資料檔案名稱、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個人資料類別等事項。
  3.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業於115年8月10日施行,本會業請各單位加強宣導同仁務必遵守相關法規規定,勿逾越本會申請使用健保資料之業務範圍及目的(本會管理要點所列部分)。並落實每月內部抽查業務查詢之紀錄,如健保資料使用目的、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進行銷毀並留存紀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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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25896
  • 最近更新日期:1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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