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退除給付 問題: 榮民從事農業工作,希望可以向農委會跨部會協商,補助部分可以加上榮民。 答覆: (一)農委會日前已邀集國防部、本會及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研商修法。 (二)俟農委會完成法制修正作業,本會將全力輔導協助官兵退後從事農業,並爭取相關補助。 (三)另查苗栗縣榮服處已於5月11日函請權責機關農委會協處,請苗栗縣榮服處持續掌握該會辦理情形,適時向本建議事項提案人說明。 發布日期: 110-05-20 單位: 服務照顧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