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輔導會鑲牙補助對象為就養榮民,建議訂定排富條款納入65 歲以上非就養清寒榮民。 答覆: 一、囿於年度預算有限,本會現行補助鑲牙費用僅限公費就養榮民身分。各級榮院亦提供榮民自費鑲牙8折優惠。 二、另各縣市政府均提供低收、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部分縣市政府(如花蓮縣政府)提供65歲以上長者鑲牙補助,相關補助條件請逕洽各縣市區公所、社會局(衛生局)等協助。 發布日期: 109-11-09 單位: 服務照顧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