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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傳播處電子單張文宣「修訂護兒四法 虐兒不准!」

  • 發布日期:108-06-10
  • 資料來源:行政管理處
1080610-政院eDM-修訂護兒四法 虐兒不准!

訂護兒四法 虐兒不准!

刑法:加重虐兒之刑事責任、新增虐兒致死之罪名

兒少法:托嬰中心強制裝監視器、建立加害人裁罰紀錄資料庫、6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分析

教師法:不適任教師加速退場、守護學生權益、並維護教師專業尊嚴

家庭教育法:提升專業人力、整合資源主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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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6113
  • 最近更新日期:1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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