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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榮民如為支領退俸者,其眷屬持有備役軍人眷屬證者,在榮總結帳時主動出示此證,可享優免100元掛號費,針對非持有備役軍人眷屬證者,可否比照榮民享有就醫優惠?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目前榮民如為支領退俸者,其眷屬持有備役軍人眷屬證者,在榮總結帳時主動出示此證,可享優免100元掛號費,針對非持有備役軍人眷屬證者,可否比照榮民享有就醫優惠?
答覆: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備除役軍人眷屬證製發作業規定,依法退伍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之眷屬,可洽榮民服務處申辦「備除役軍人眷屬證」,持證者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享免收掛號費之優惠係醫院吸收,未持有該證無法提供掛號費優惠。

發布日期: 112-09-12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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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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