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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榮總就醫時,有些部分需要自費,希望可以有補助,最好能夠免費。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到榮總就醫時,有些部分需要自費,希望可以有補助,最好能夠免費。
答覆: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規定,提供榮民及遺眷家戶代表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補助如下:

一、免掛號費:無論有、無職業之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

二、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之自費費用:投保健保6類第1之無職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須經醫師評估治療方式,如選用本會核准補助之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1,023),該項費用由醫院向本會申請補助;惟非屬本會核准補助之項目費用,經榮民或其家屬簽署自費同意書後,仍應由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本人負擔。

三、健保部分負擔:

()投保健保第6類第1目之無職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全免。

()有職榮民健保部分負擔費用依退伍官階補助一定比率(上校級20%;中、少校級50%;尉級70%;士官及士兵級100%)

四、免榮總2人病房費差額:投保健保第6類第1目及第5(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之無職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

發布日期: 111-12-27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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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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