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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輔導會政策鑲牙免費服務只限於就養榮民身份,但許多遺眷及一般年老榮民經濟狀況並不好,鑲牙費用對他們經濟是一大負擔,建議向輔導會反映能將排富條款政策刪除,應秉持服務大部份榮民眷給予鑲牙補助,才是真正照顧榮民眷。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目前輔導會政策鑲牙免費服務只限於就養榮民身份,但許多遺眷及一般年老榮民經濟狀況並不好,鑲牙費用對他們經濟是一大負擔,建議向輔導會反映能將排富條款政策刪除,應秉持服務大部份榮民眷給予鑲牙補助,才是真正照顧榮民眷。
答覆:

一、公費就養榮民至各級榮民醫院及國軍花蓮總醫院、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與花蓮榮服處合作)鑲牙,免先墊付款進行公費鑲牙。惟囿於年度預算有限,本會現行補助公費就養榮民鑲牙每4年全口鑲牙上限4萬元,每2年非全口上限1萬5千元。
二、各級榮院亦提供非就養身分之榮民,即投保健保第6類1目之無職業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其經醫師診斷後,使用本會核定之牙材,可享8折優惠。
三、各縣市政府均提供低收、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部分縣市提供65歲以上長者鑲牙補助,相關補助條件可逕洽各縣市區公所、社會局(衛生局)等協助。

發布日期: 112-07-19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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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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