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保健 | |
就養榮民享有鑲牙補助權益,而一般榮民做假牙、鑲牙或植牙則無補助,建議輔導會能放寬一般榮民申請鑲牙補助,以減輕榮民經濟負擔。 | |
一、囿於年度預算有限,本會現行補助公費就養榮民鑲牙每4年全口鑲牙上限4萬元,每2年非全口上限1萬5千元,不含植牙。未來將爭取預算,整體檢討補助額度及補助標準,以提升榮民生活品質。 二、各級榮院亦提供非就養身分之榮民,即投保健保第6類1目之無職業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其經醫師診斷後,使用本會核定之牙材,可享8折優惠。 三、各縣市政府均提供低收、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部分縣市提供65歲以上長者鑲牙補助,相關補助條件可逕洽各縣市區公所、社會局(衛生局)等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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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24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