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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5月20日雲林縣政府防疫公告

  • 發布日期:110-05-21
  • 發布單位: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張麗善縣長明(21)日將與縣府一級主管們到各鄉鎮加強防疫查察,民眾若不配戴口罩,將即刻依法開罰3千至1萬5千元,民眾千萬別跟錢錢過不去啊~
以下幾點請注意!!
1.近日從熱區(新北、台北、宜蘭、台中、彰化)返鄉探親或渡假的鄉親,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14天,並配戴口罩掩住口鼻,與家人共處也記得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如有身體不適,請撥打1999或1922專線,縣府團隊會進行適當處理,不要逕至醫院急診室要求篩檢,造成醫療癱瘓,並避免傳染。
3.慢性病患或就診民眾,多加利用遠端視訊診察治療,不需到院,即可進行診療,並至社區藥局拿藥,避免感染。
4.限制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5.除了確診者足跡進行消毒水消毒外,由環保局提供消毒水給20鄉鎮市公所加強環境清消每週至少三次,並由鄉鎮市公所稀釋後,提供民眾自家環境清消及接觸門把、手把之不定期清消,避免間接傳染,衛生所每日下午2點至5點提供次氯酸水,供消毒使用,請民眾自備不透明容器前往自行索取。
6.呼籲外籍勞工身體不適應該立即就醫,以免染疫而延誤就醫。

未戴口罩即刻開罰

雲林防疫三級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