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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員
職系: 社會工作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限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2.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者。
3.具社會工作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5年無懲處紀錄。
6.具社工師證照、有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或領有長照人員證明者尤佳。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住民服務全般事項及規劃辦理文康、團體及社區活動。
2.個案輔導權益維護等相關業務。
3.配合平日、夜間及假日值勤勤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建興村100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證明(須為有效期間內)、相關證照或合格證書(如採購證照、社會工作師證書等)文件(無則免附)、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科目:問題分析及建議)。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資料說明:
(1)本榮家網站(https://www.vac.gov.tw/mp-214.html)「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2)請將「外補甄選報名表」電子檔(word或odt格式),於115年2月 23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寄至vhpt0010@mail5.vac.gov.tw。
6.聯絡電話:如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輔導組薛組長(08-7701621轉204);其他疑問請電洽人事管理員陳小姐(08-7701621轉205)。
7.錄取人員需於報到日前一周內自費至合格醫療機構體格檢查,檢查項目需包含如下:
(1)勞工體檢(需含血液常規、生化及尿液檢查)。
(2)胸部X光及糞便檢查(含桿菌性痢疾及阿米巴痢疾)。
有效期間(啟): 115-02-03
有效期間(迄): 115-02-23
發布日期: 1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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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員A600080職缺公告.pdf 115-02-0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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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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