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
| 技正(職務編號 A640100) | |
| 衛生技術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 1.學歷:國內外醫管、公衛、護理及醫事等相關系所學士(含)以上學歷。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轉任公務人員銓審有案,具有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銓審: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含)以上,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5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2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人格特質:誠懇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7.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係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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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會長照政策、行政院長照推動小組會議、衛福部長照諮詢委員會、社區整體照顧服務ABC平台推動,衛福部GPM系統與配合審監單位調查等。 2.辦理住宿式長照機構資源布建計畫及營運管制(如開幕、營運報告等)。 3.本會醫療機構附設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補助作業規定修正。 4.金字塔三級醫療照護服務計畫。 5.本會防疫政策。 6.協助本會榮民照護數位轉型相關業務。 7.行政院及立法院會期業務報告、年度預算編列及預算相關統計、醫療工作會報及施政計畫等綜合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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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就醫保健處) |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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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4-20 | |
| 115-05-08 | |
| 115-04-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