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 | |
| 師(三)級 | |
| 藥師 | |
| 2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藥學科系畢業。 2.醫事專門職業證書:領有藥師證書。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及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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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綜理藥事服務(含調劑、諮詢)及健保申報、預防保健業務。 2.配合本家保健組輪班及護送。 3.一般行政與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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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市七股區三股里147號 | |
1.本職缺應徵作業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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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6-02 | |
| 115-09-01 | |
| 115-06-02 |
附件下載
|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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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里榮家藥師公告.pdf | 115-05-29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