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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退休俸榮民眷屬可申辦「榮眷證」,而退除給與為「退伍金」榮民則不符合申辦資格,有違反公平原則,建議輔導會能放寬申辦資格。

類別: 退除給付
問題: 領有退休俸榮民眷屬可申辦「榮眷證」,而退除給與為「退伍金」榮民則不符合申辦資格,有違反公平原則,建議輔導會能放寬申辦資格。
答覆:

一、查本會無「榮眷證」製發事項。

二、您如係指本會「備除役軍人眷屬證」,則是以支領退休俸之榮民眷屬為適用對象,因政府資源有限且配合政策鼓勵官兵長留久用,行之有年,並未變動。

發布日期: 112-08-24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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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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