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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二代健保費的扣減,對我們榮民是有二次剝皮的現象,榮民的優惠存款已是退休金的一部分且逐年刪減,為何還要從我們的優惠存款利息中扣減,如此非常的不公平。

問題: 現行二代健保費的扣減,對我們榮民是有二次剝皮的現象,榮民的優惠存款已是退休金的一部分且逐年刪減,為何還要從我們的優惠存款利息中扣減,如此非常的不公平。
答覆:

一、依所得稅法第14條個人之綜合所得類別規定,退休俸屬第1項第9類之退職所得。另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條規定,優存利息為第1項第4類利息所得。
二、有關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係國家整體政策考量,經詢主管機關(財政部、衛生福利部)表示仍應依上開相關規定辦理,以符依法行政原則。
三、爰依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收取規定,單筆定存利息所得超過新臺幣2萬元,即要繳納2.11%補充保費。

發布日期: 114-10-29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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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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