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現在位置 首頁 > 資訊公開
  • 推到:facebook

「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修正部分條文公告

  • 發布日期:106-06-21
  • 發布單位:嘉義榮民服務處

  退輔會配合推動募兵制實施,於105年1月30日訂定「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為提供輔導服務對象更臻合宜補助條件,近期修正部分條文,並於106年6月15日發布。

  本次修法主以簡化申辦流程,申請人參訓期間無須再填報參訓情形回覆卡。另外,本會參酌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三年補助新臺幣七萬元之總額管制方式,取消年度補助4萬元上限及每人補助2班次限制,調整以總額度新臺幣8萬元管制,選擇本會公告之班隊參訓,使職業訓練補助更具彈性與效益。

相關補助辦法、班別及申請方式等相關資訊,或向各榮民服務處洽詢,歡迎大家多加利用。

職業訓練補助管理系統http://vtg.vac.gov.tw/


 

輔導會會外職訓補助亮點分類暨未來發展簡介

1、 本會公告之職訓補助計有105 個職類,依開班地區劃分,計有北部地區105 個班隊、中部地區69 個班隊、南部地區71 個班隊、東部地區45 個班隊、外島地區12 個班隊,共計302 個班隊,可提供9060 個訓練員額參訓。(年度內計提供500 個補助員額,未來視實際需求情形,調整增加)

2、 參加職訓補助申請流程及金額:

選定所欲參訓之班隊,擬定訓練學習計畫→送經戶籍所在地或居住(通訊)地之榮民服務處核准同意後參加→參訓起十日內,將參訓情形回覆卡,送達原核准之榮服處→完成訓練,取得結訓證明及與訓練有關之就業證明申請訓練費用補助。補助次數為輔導期間每人2 次(每年限申請1 班次),每次最高以8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