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給付 | |
建議以下九點年金改革議題:(六)軍人保險年資與公教勞保農保年資銜接,年資合併計算年金分別給與,比照勞保建立失業保險給付。(七)修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軍職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回歸國防部管理運用。 | |
有關改革不溯及既往、軍保退撫改由國防部或退輔會管理、建立軍保年資合併計算、優存採差別制調整及刪除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六條「服役年限」之意見等年金改革意見,本會經彙整後已函請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及國防部重視及參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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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05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