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會112年10月24日公告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班次明細表」,自即日生效
班次表 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第三條辦理。 修正內容摘要: (一)新增項次5班次:「農業經營、農業技術相關訓練」及訓練機構資格。 (二)新增項次28班次:「防火管理、保安檢查或監督人員訓練班」。 (三)修正項次44班次為「營業用」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班。 (四)新增項次61次:「綠色能源專業人員訓練班」。 (五)修正備註三為「本表班次不包含:(一)……休閒育樂、……投資或操作金融商品(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債券、指數、大宗商品、虛擬貨幣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不動產等)、……」。 ★輔導會職訓補助詳細規定,請詳閱輔導會官網:https://www.vac.gov.tw/lp-2031-1.html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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