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推到:facebook

招募本處第10服務網社區志願服務組長乙員

  • 發布日期:114-06-11
  • 發布單位:新竹榮民服務處

主旨:招募本處第10服務網社區志願服務組長乙員。

 
依據:依據輔導會110年12月6日輔服字第1100085594號函,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務機構社區志願服務人員招募及運用計畫」規定,辦理遴選招募作業,並依據該計畫所訂條件公開徵才。
 
公告事項:
一、社區志願服務組長招募條件及規定:
(一)榮民、榮民配偶或子女、現任輔導會榮欣志工(近3年服務時數達720小時以上,且依志願服務法獲頒「志願服務榮譽卡」者)、具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執照者(如社工師、護理師、就業服務技術士等),初任者年齡須滿20足歲且不超過55足歲。
(二)以實際居住新竹縣及市為遴選原則,報考人於報名時,需檢附實際居住資料送審,未能提供者將要求補件,錄取後由本處派員訪查。
(三)經遴用之社區志願服務組長配賦公務機車者,須具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四)不得兼職:社區志願服務組長協助服務照顧退除役官兵及眷屬,訪視時間為全日,服務區內常有各式突發緊急狀況須隨時協助處理,不得遴用兼職者(政黨工作、民意代表、村里長或其他有固定職業者)。
(五)為配合政府長期照顧政策推動,提升服務專業化,有下列資格者得優先遴用:
1、領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執照,如社工師、護理師、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等。
2、具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學歷,如社會工作、護理、老人服務、老人照顧、職能治療、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畢業證書。
3、受有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相關訓練,並另有證書及有實際工作經歷者,如社會工作學分班、照顧服務員訓練、人力資源學分班、就業服務訓練等。
(六)服務事項:
1、協助辦理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遺眷就養、就業、就學、就醫暨各項服務照顧事項。
2、協助推動社區服務及榮欣志工活動。
3、協助訪問、聯繫、慰問、服務照顧散居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遺眷。
4、協助處理及通報服務區內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遺眷緊急或突發事故(如善後、車禍、詐騙案等),需儘速趕赴現場協助處理,遇重要案件通知榮服處派員前往處理。
5、協助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遺眷申請輔導會、榮民榮眷基金會、地方政府或慈善機構之社會救助、福利事項。
6、聯繫服務區內社福資源,商請協助照顧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遺眷。
7、協助榮服處相關接待事項。
8、協助巡視亡故第一類退除役官兵遺屋狀況。
二、公告、報名及甄試作業時程:
(一)公告暨報名時間:自1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6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二)報名表如附件,置於本處全球資訊網,請自行下載。
(三)採親送至本處或掛號郵寄方式報名:
1、親送截止日為6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2、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截止期限為郵戳日期及時間:6月18日下午5時前)。
(四)甄試時間:1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2時實施甄試。
(五)甄試科目及配分:
1、電腦操作(10分鐘中文輸入):30分。
2、社區服務論文或心得:45分。
3、口試(結合服務事項):25分。
4、合計100分,甄選綜合成績最優者遴用之。
(六)考試地點:本處(新竹市東區建功二路61號)。
(七)報名參加甄試人員資料,恕不退還。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