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會115年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實施計畫
輔導會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實施計畫 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新進用退除役官兵 (114年3月2日至115年3月1日進用,且115年5月31日仍在職者)達僱用員工總人數2%以上(至少須2人),得向其所在地之榮民服務處提出獎勵金評選申請。
申請時間為115年6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
★★★★★★如欲瞭解評選相關規定,歡迎洽詢新竹榮服處就業站(03-5750666分機30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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