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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會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業要點」第三點案

  • 發布日期:115-05-11
  • 發布單位:新竹榮民服務處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三款原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者....,修正為新臺幣一百四十八萬元,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