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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當村長為無給職,沒有薪水卻必須強制於公所加保並自付健保費,不能享有健保第六類第一目無職業榮民身分由退輔會全額補助健保費,希望退輔會能向上反映此一不合理情形。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本人當村長為無給職,沒有薪水卻必須強制於公所加保並自付健保費,不能享有健保第六類第一目無職業榮民身分由退輔會全額補助健保費,希望退輔會能向上反映此一不合理情形。
答覆:

一、查村里長事務費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7條,明訂為每月新臺幣五萬元,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三類定義之薪資所得,合先敘明。
二、並以全民健康保險第一類被保險人,透過公所為投保單位,並按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第12級申報。
三、另有關有職榮民於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掛號費免費,部分負擔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4條規範,於榮民體系內就醫,依退伍時官階別按一定比率補助(上校級20%;中、少校級50%;尉級70%;士官及士兵級100%)。
四、本會持續積極爭取退除役官兵權益,業於113年9月12日函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擬將有職榮民於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之部分負擔費用納入補助。

發布日期: 114-10-30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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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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