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養養護 | |
| 針對癌症病患者,建議是否可修法讓退伍榮民、罹患癌症時就可申請就養,不需要等到第三期以後才能申請。 | |
| 一、本會參照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鑑定基準(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及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訂定身心障礙就養基準。 | |
| 114-10-30 | |
| 服務照顧處 | 
| 就養養護 | |
| 針對癌症病患者,建議是否可修法讓退伍榮民、罹患癌症時就可申請就養,不需要等到第三期以後才能申請。 | |
| 一、本會參照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鑑定基準(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及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訂定身心障礙就養基準。 | |
| 114-10-30 |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