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給付 | |
感謝政府考量軍公教人員,原領取月退休俸20,000元(以下)提升至25,000元以下者,於年終發放年終慰問金乙案,建議來年持續爭取以提高可領取人數,俾照顧終生貢獻軍旅的榮民。 | |
(一)按年終慰問金之發給,係政府為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需要所為之慰勉性措施,行政院基於年終慰問金制度整體公平性考量,爰於102年9月5日訂定「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改以照顧弱勢及對國家有重大犧牲奉獻之對象為原則發給,初期以軍公教人員按月支領退休金(俸)20,000元為底限發給,爾後再參考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變動情形,每年檢討公告調整。 (二)行政院為反映103年消費物價指數及國民所得水準變動幅度,業於8月21日公告,103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調整月退休金(俸)基準數額為25,000元以下。本會將持續廣蒐各方意見,適時向行政院反映,為榮民(眷)爭取應有之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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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31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