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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榮民服務處榮欣志工召募

  • 發布日期:115-01-01
  • 發布單位:花蓮縣榮民服務處

志工召募對象及條件:

(一)年滿十五歲以上之榮民、榮眷及學生或社會人士。

(二)志願運用餘暇參與服務工作,且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足以擔任各

項服務工作者。

服務項目及內容:

1.照顧獨居年長榮民及榮民遺眷。

2.協助本會加強榮民、榮眷服務工作。

3.主動參與天然災害救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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