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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榮服處】廠商職缺表(114.10.30)

  • 發布日期:114-10-30
  • 資料來源:苗栗縣榮民服務處
苗栗縣榮服處 廠商職缺表 114103001

推介就業穩定津貼:
(一)申請資格:
      榮民或二類官兵(輔導期限內)。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為未就業狀態(開立介紹卡當日未投保職業相關保險),並經榮服處登錄個管、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投保單位須與介紹卡一致)。
2.符合前項資格者於經榮服處推介就業起,在同一就業機構連續就業滿3個月,平均每月薪資最低工資以上。
(三)補助額度:
1.榮民:每月補助8千元。
2.二類官兵:每月補助4千元。
3.本項補助合併訓後就業穩定津貼至多申領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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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榮服處 廠商職缺表 1141030.pdf 114-10-2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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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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