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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除役官兵眷屬參加職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修正

  • 發布日期:112-10-18
  • 發布單位:苗栗縣榮民服務處
眷屬參訓實施計畫修正

眷屬參訓實施計畫修正

因應「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修正,112年10月12日起實施「退除役官兵眷屬參加職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

退除役官兵眷屬如欲使用職訓補助,「退除役官兵本人」應於開課日前「7個工作日」,向輔導會所屬榮民服務處申請備案。

參考網址:
退除役官兵眷屬參加職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 https://www.vac.gov.tw/cp-2031-109663-1.html

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https://www.vac.gov.tw/cp-2031-1523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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