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
技術員(A610020) | |
衛生技術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科系之學校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衛生技術職系考試及格。 3.銓審:曾經銓審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5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3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專業證照:具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及長照機構經驗者優先考量。 7.經歷:具護理臨床工作年資2年(含)以上尤佳(請檢附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均可)。 8.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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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臨床護理工作與預防保健等業務之推行。 2.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各項相關業務。 3.一般行政與採購。 4.依排班輪值及擔任緊急救護工作。 5.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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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 |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請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符合業務需要者,擇優通知面談及筆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3.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通信報名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聯絡電話:04-8747647#106;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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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1 | |
114-05-09 | |
114-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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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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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榮家技術員遴補甄選職缺公告.pdf | 114-04-3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