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5-08-29
- 資料來源:法規會
專題摘要:
常聴到有人說,也曾在有些文件上看到「法定利率」一詞,究竟是何意義?
說明:
法定利率是相對於「約定利率」而言,就是在當事人間應付利息之債務,若未就遲延利息的利率事先有所約定時,即可適用法律規定的利息利率。而除有特別規定外(例如票據法第28條規定為年利六釐,保險法第34條有規定為年利一分等),一般即適用民法第203條所規定之週年利率百分之五。
(太平榮譽國家之家法律顧問李百峰律師提供)
[文中所援引之相關法規如有變動,仍請注意依最新之法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