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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榮欣志工招募

  • 發布日期:113-04-10
  • 發布單位: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壹、招募志工對象及條件

        一、招募對象: 榮民、榮眷、學生、退休人員、家庭主婦、公教員工及社會人士,年滿15歲以上並具有服務熱誠。

    二、招募條件:志願運用餘暇參與榮民眷服務照顧,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且身心健康,足以擔任各項服務工作者,均歡迎加入服務行列。

貳、志工服務項目:

      一、居家訪視服務: 探訪獨居年長榮民及榮眷,協助居家環境整理、送餐服務、陪同就醫、代購物品、家事協助、儀容修整、社福資源代辦、宣導防騙、急難救助等服務照顧工作。

      二、安養機構服務: 至中部安養機構及榮民之家,實施內住榮民關懷訪視及團康活動等服務項目。

      三、電話訪視服務:電話關懷慰問榮民及榮眷,並提供適切協助。

      四、社區服務:結合當地社福機關團體、各項社區資源進行環境清潔。

参、招募期間:自113年4月1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肆、洽詢電話:04-25271288分機138  林嫚媞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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