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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分享:消保知識微電影-退貨攻防戰!】

  • 發布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消保知識微電影-大家都有聽過「網路購物享有七天商品鑑賞期(猶豫期)」這句話,這個規定其實是出自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要提醒大家,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喔!提醒大家如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請求協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C0fOFE7v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