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 |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
| 助理輔導員(職務編號:A610040) | |
| 社勞行政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普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銓審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專業證照:具採購基礎證書或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證照尤佳。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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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環境保護相關工作、清潔勞務委外案、消費者保護、兩公約及CEDAW執行管理事宜。 2.廚房標租、衛生管理、執行學員廚房及餐廳環境改善等相關事宜。 3.衛福部防疫措施、紅火蟻防治專案等計畫宣導及填報作業。 4.警衛保全勞務委外服務案計畫執行管理。 5.水銷管理作業。 6.辦理宿舍冷氣申請(含退費)辦理及儲值費代收(支)管理事宜。 7.新興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8.須輪值值勤日、夜班(擔任值日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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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成功路三段78號 |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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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3-31 | |
| 115-04-08 | |
| 11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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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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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補公告.pdf | 115-03-30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