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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範圍:
1.參加考試院舉辦之國家考試或各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考試
2.至政府立案補習班補習上課(函授購書)或向營業項目具出版、販售圖書相關之書店或公司行號購買考試類科之教材及考試用書(購買考試用書每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
補助方式:
申請補助以4次為限,每年限申請1次,終身補助總金額以5萬元為限(自103年1月1日起算)
申請時間(六十五歲以上參加公務人員考試不予補助):
參加就業考試後3個月內。
檢附資料:
□繳費發票或收據(限未使用統一發票業者)正本
(須有上課班別、科別、書籍名稱、受買人)
□到考證明影本(准考證需註記全部到考)。
□郵局(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輔導補習期間:
1.報名補習課程:
(1)補習課程結束於申請補助之考試日前:以上課始日起至課程結束日止。
(2)補習課程結束於申請補助之考試日後:以上課始日起至考試結束日止。
2.購買書籍、教材:發票或收據開立當日。
'諮詢電話:02-27699098分機535
★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合於就業(含職訓)、就養、就學之規定者,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爰兩項連續期間之輔導安置項目有部分期間重疊發生,僅能就單一項提出申請(逾六十五歲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課程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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