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5-06-03 資料來源:退除給付處 答覆: 一、依規定成年子女出國留學者,因非就讀政府立案之學校,不得申請。 二、另備除役軍人子女入營服兵役(含替代役)不發給眷屬證,已發給者,應予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