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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於招募志願役軍人前,先介紹退役後相關就學就業權益,增加招募誘因,並提供屆退官兵「退伍就業資料袋」 包含:1.提供符合退伍者專長之民間公司職缺資訊。2.二、 篩選可供軍轉民之優良公司、政府轉投資事業機構或相關法人機構。

類別: 就學就業
問題: 建議於招募志願役軍人前,先介紹退役後相關就學就業權益,增加招募誘因,並提供屆退官兵「退伍就業資料袋」 包含:1.提供符合退伍者專長之民間公司職缺資訊。2.二、 篩選可供軍轉民之優良公司、政府轉投資事業機構或相關法人機構。
答覆:
  1. 招募志願役官兵為國防部權責,是否於招募時即提供「退伍就業資料袋」,本會配合該部辦理。
  2. 本會各項輔導措施,於全球資訊網首頁,詳列榮民及第二類官兵權益資訊及申請作業,並可透過19個地區榮服處聯繫諮詢。
  3. 另本會與國防部合作每季辦理9場屆退官兵權益說明會,全年辦理36場,宣導就學就業職訓權益及需求調查等,協助官兵順利轉銜職場。
發布日期: 110-05-04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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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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